[深水娱]马蓉状告王宝强能证明“我不是潘金莲”吗?
文章来源:微信公众号"星娱TV" 原创标题:[深水娱]马蓉状告王宝强能证明“我不是潘金莲”吗?- 责任编辑:Dike
如果失去对法律的定义,尤其是名誉权的法律理解,我们将很难理解法律的逻辑。而一旦失去对大众舆论场一边倒“心疼宝宝”的理解,我们则又会忽略法律之外——人心的逻辑。
起诉人王宝强与被告王宝强:150元诉讼费、24万元诉讼费与借款打官司
从现在开始,王宝强起码要应付两场官司:一场是离婚官司,官司不仅涉及”1亿身家”,更关乎王宝强最关注的,抚养权归属。而另一场官司,则是王宝强作为被告的名誉权官司。
而作为大众明星的王宝强,在名誉权案中实际上已经处于比较不利的位置。
马蓉此次起诉所用费用,仅需15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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