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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泽涛失奥运资格 被曝参加个人商业行为罢训20天

来源: 新浪网 2016-07-01 11:03:36

  导读:宁泽涛被曝失奥运资格在体育界引起了很大的轰动,宁泽涛真的失奥运资格了吗?目前,官方并没有做出任何的声明。据传,宁泽涛参加了个人商业行为,并为此还罢训20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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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泽涛失奥运资格 被曝参加个人商业行为罢训20天

    根据2011年5月18日游泳中心下发的《国家游泳队在役运动员从事广告经营、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》,国家游泳队在役运动员的无形资产属国家所有,未经游泳队批准,不准参加任何商业活动。

    这条规定的可笑之处,在于游泳中心既是裁判员,又是参赛选手。它制定了相关规则,同时又是利益相关方。因为游泳队以集体名义签下的商业合同,游泳中心是受益方。

    更为重要的是,这条规定本来就是不合法的。孙杨妈妈杨明五年前就将这一条款称之为”霸王条款“。根据民法规定,人身权(包括肖像权等)属于个人所有。不可否认,在现行体制下,运动员受国家培养利益与相关管理机构捆绑在一起,但应该在体现基本公平的前提下共同开发。(行业相关规定效力低于法律)

    运动员是国家培养的,但并不是国家机器的“工具”。他们在赛场上挥洒青春和汗水,已经是为国效力了。个人商业价值的一部分反哺管理机构也在情理之中,但应该体现自愿以及公平原则。

    游泳中心不能因为运动员有反哺管理机构的责任,当成不可推卸的义务,要求他们必须遵守。这就属于强盗逻辑了。何况,游泳中心并不是国家利益唯一的背书机构,运动员获取商业代言也需要向国家缴纳大量税收,同样是在做贡献。

    宁泽涛不愿意成为不公平规则下待宰的羔羊,冒着运动生涯中止的风险,与公权力对抗。不管最终结果如何,能勇敢维护自己的利益配得上我们的叫好声。

    游泳中心也应该改一下他们的官僚气,不要再将运动员当成攫取利益的工具,只知为自己的乌纱帽贴金。从权利上来说,运动员们是活生生的个体,应该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。如若游泳中心仍是这种高高在上的官老爷姿态,将自己所处的位置伪装成道德的制高点,早晚会被戳得体无完肤。

    根据某社交平台爆料,宁泽涛可能会失去奥运资格,原因很简单,是因为自己私自接了一个广告没有告诉领导,就被除去奥运资格名额。

    北京时间上午9时左右,据社交平台爆料,宁泽涛可能将被取消里约奥运会的参赛资格,并以“曝宁泽涛恐被取消奥运资格 因私接广告顶撞领导”为题对此事进行了叙述。据该知情人爆出猛料称,因为私接广告和顶撞领导,世锦赛冠军宁泽涛被取消了里约奥运资格。但随后该微博被删除。

    按照奥运会名单公布时间表,中国国家游泳队将会在7月初公布里约奥运名单。因为早在去年世锦赛上已经获得奥运参赛资格,因此宁泽涛在100米自早已被外界看好,认为有夺得奥运奖牌的实力,而此事曝光后无疑给宁泽涛的里约前景蒙上阴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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